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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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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惧之?若使民常畏死,而为奇者,吾得执而杀之,孰敢?常有司杀者杀。
夫代司杀者杀,是谓代大匠斫。
夫代大匠斫者,希有不伤其手矣。
这一章,老子对于嗜杀的暴君,提出了严正的警告。
生存权,是人的根本权利。
可是暴君为了榨取民脂民膏,对于稍有抗争的人民,肆意抓捕杀戮,企图用杀头来威吓人民。
人民热爱生命,但生存不下去,也并不怕死,用杀头来威吓人民,是达不到目的的。
生存是人的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力,是谁也不能剥夺的。
老死是自然之死,病死也是因自然而死。
只有自然才有这种权力。
有些人企图代替自然行使死亡权,这些人(暴君、酷吏、杀人犯)必定会受到相应的惩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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