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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向“家暴”
说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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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的家暴事件,让我想起了一部电视连续剧《不要和陌生人说话》,场景的惨烈让我根本没有看完。
不难想象,还有相当多的受害者,不敢发声、不敢求助,长期对施暴者“逆来顺受”
。
不少受害者幻想施暴者能“改邪归正”
,等来的却是变本加厉的伤害。
你知道吗?11月25日是“国际反家暴日”
,这个少有人知道的纪念日背后,是3位多米尼加女性被杀害的悲惨经历。
为了纪念这一事件,1999年12月17日,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,指定11月25日为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国际日。
2016年3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正式实施。
这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,标志着中国在预防家暴和保护受害者方面迈出了重大的一步,让清官难断的“家务事”
有了国法可依。
遭受暴力的受害者,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“家庭暴力告诫书”
,可以向法院申请“人身安全保护令”
。
公权力介入家暴有了法律依据。
首先,要注重法治精神和新时代家庭观念宣传。
用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,将纸面的条款内化为人们的内心准则;要发挥好街道、社区的积极作用,让最“接地气”
的基层组织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;要让“以人民为中心”
的司法理念切实贯彻到司法工作中,让人们的人身权利特别是精神权利得到充分的重视和保障。
因为只有织密筑牢反家暴的基层防护网,家暴这一腐朽、违法行为才能在阳光下灭亡。
其次,只有遭遇家庭暴力之后勇敢向暴力说“不”
“向施暴者说不”
,才能真正地保护自己、保护自己的家人,让施暴者受到惩罚。
期待各种追责机制、保护机制能更健全,为受害者撑腰,努力构筑反家暴保护网,让施暴者受到应有惩处。
“家和万事兴,家旺国太平。”
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,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权利。
让我们携起手来,为营造没有暴力的家庭氛围,为创造男女平等、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,为谱写平安幸福的无锡篇章,奉献我们最大的智慧和努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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