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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治五年四月二十五日,济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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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谕纪泽、纪鸿:
接尔二人在裕溪口、在安庆、在九江所发信,知沿途清吉,为慰。
此时想已安抵湖北。
沅叔恩明谊美,必留全眷在湖北过夏。
余意业已回籍,即以一直到家为妥。
富坨房屋如未修完,即在大夫第借住。
纪鸿即留鄂署读书。
世家子弟既为秀才,断无不应科场之理。
既入科场,恐诗文为同人所笑,断不可不切实用功。
科六与黄泽生先生若来湖北,纪鸿宜从之讲求八股。
湖北有胡东谷,是一时文好手。
此外尚有能手否?尔可禀商沅叔,择一善讲者而师事之。
余尚不能遽赴周家口,申夫亦不能遽赴鄂中,道远而逼近贼氛。
鸿儿不可冒昧来营,即在武昌沅叔左右苦心作诗文经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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