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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退让型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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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选择了“放弃属于我的50%的权益”
,那么,我就选择了退让型行为!
此时选择退让型行为的表现有:默不作声,“忍了”
;按停下一楼层电梯键,然后出去等待下一趟电梯;恳求他把烟灭掉;示弱(“我”
生病了、嗓子疼、怀孕了等)……这些行为之所以是退让型行为,是由于其并不符合上面所说的“合理”
三个条件中的“符合自我的期待”
,即“尊重自我内心的合理诉求”
,且在人际互动过程中表现出了胆怯、软弱、退让、取悦他人甚至回避的行为。
有人说:“电梯从4层上到26层,不过二三十秒钟的时间而已,忍一忍也就过去了。
老话说了,‘小不忍则乱大谋’!”
这话听上去很有道理,如果作为一种暂时的回避问题的策略倒也不错,且似乎很能反映出持此观点者的“智慧”
与“哲理”
!
那么,这种“隐忍”
的做法真的对吗?首先,应当尊重每一个人的每一个行为选择;其次,每一个人必须对其当下的每一个行为选择负责!
这里没有对错的评判!
但我们可以推想一下:类似的(我们放弃本属于我们自己“合理”
权益与诉求的)事情,每天会发生多少?每周会发生多少?每年会发生多少?一生会发生多少?……我们每一个当下的选择,都决定着我们当下乃至今后的情绪、心情与做事效率;我们每天对类似情形的行为选择,会决定着我们当天的情绪、心情与做事效率;我们一生当中遇到的所有类似情形的大多数相同的行为选择(比如“隐忍”
),将会决定我们一生的性格与命运走向……
人生,是由无数的当下的行为选择累积而成的!
瑞士心理学家、精神分析学家卡尔·古斯塔夫·荣格(CarlGustavJung)曾说过:“播下一种行动,你将收获一种习惯;播下一种习惯,你将收获一种性格;播下一种性格,你将收获一种命运。”
我看过很多的新闻报道,累积的隐忍行为,最终因忍无可忍而导致像弹簧一样的剧烈反弹:无法承受长期家暴的妻子最终举起了菜刀砍伤或砍死了自己的丈夫;屡受欺凌的下属最后退无可退愤而对上司暴力相向;长期屈服于家长或老师**威的孩子、学生最后绝望之下离家出走……
这些两败俱伤的事例,无一不在说明着“退让型行为”
带给我们的长期的、悲伤的、令人遗憾的负面影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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