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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语文现代化运动(下):新中国的文字改革运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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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中国文字改革协会
1949年5月,在解放战争即将在全国取得胜利之时,黎锦熙联合北平多所高等院校的语言文字专家,向吴玉章建议成立文字改革研究会,恢复一度沉寂的文字改革工作。
吴玉章1949年8月写信向毛泽东请示。
毛泽东提出三条原则:1.根据文字应当力求科学化、国际化、大众化的原则,中国文字应改成拼音文字,并以改成罗马字的,也就是拉丁化的拼音为好,不要注音字母式拼音与日本假名式拼音;2.各地方、各民族,可以拼音文字拼其方言或民族语,但同时要以比较普遍的、通行得最广的北方话作为标准,使全国语言有一个统一发展的方向;3.整理各种汉字和简体字(约二千多可用的),作为目前通俗读本之用。
至于大报纸和主要书籍文件,仍照旧用繁体汉字。
(王均《当代中国的文字改革》55页)
毛泽东同时请郭沫若、茅盾、马叙伦审议吴玉章的请示。
郭沫若等认为统一的国语是推行中国拼音文字的先决条件,在目前“重点试行新文字,条件尚未成熟”
;赞成少数民族文字拉丁化,但不赞成汉语方言拉丁化。
1949年10月10日,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在北京正式成立。
协会有理事78人,其中吴玉章、胡乔木、成仿吾、胡愈之、沈雁冰、郭沫若、马叙伦、徐特立、彭真、钱俊瑞、叶籁士、叶丁易、叶圣陶、林汉达、陆志韦、倪海曙、陈定民、陈鹤琴、范文澜、张照、黎锦熙、罗常培、萧三、魏建功、聂真等25人为常务理事。
吴玉章为常务理事会主席兼拼音方案研究委员会主任。
黎锦熙、胡乔木为副主席兼拼音方案研究委员会副主任。
黎锦熙兼汉字整理委员会主任,罗常培为地方语文研究委员会主任,叶圣陶为编审出版委员会主任,聂真为常务理事会秘节处主任。
协会把研究拼音文字作为主要任务。
1949年10月至1952年2月,中国文字改革协会主要研究拉丁化汉语拼音文字方案。
协会在成立后不到半年时间里,收到几百种新文字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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